快新聞/死刑「有條件合憲」! 憲法法庭:部分死刑案須重審

  • 發佈時間:2024/09/20 15:20更新時間:2024/09/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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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死刑「有條件合憲」! 憲法法庭:部分死刑案須重審
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其他部分案件失效須重審。(圖/司法院提供)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眾所矚目的死刑存廢與否,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點正式開庭宣布結果:包括刑法271條第一項殺人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等,符合適用範圍,不過其他部分法條規定不符合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因此自即日起失其效力,需要重新展開審判;也就是死刑仍然合憲,但限縮罪刑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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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認為,在罪刑重大的殺人罪等情況下,死刑合憲;不過其他法令情況下判處死刑,不符合憲法規定,應自即日起失其效力,不得執行死刑,原判決必須撤銷,重新展開審判;預計後續將有部分死刑犯,獲得重新再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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