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京華城案延押第3人 彭振聲「不據實陳述」再關2個月

  • 發佈時間:2024/10/29 18:27更新時間:2024/10/2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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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京華城案延押第3人 彭振聲「不據實陳述」再關2個月
彭振聲將自11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台北地院昨(28)日針對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開延押庭,北院今(29)日公布裁定結果,認為彭振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與共犯間有勾串之虞,故裁定自11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彭振聲確定要在看守所待到至少2025年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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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至今,包含今日在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均延長羈押2個月;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25日以500萬元交保。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則預計31日下午2時開庭。

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被告(彭振聲,下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被告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聲請人(北檢)已釋明被告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北院表示,被告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情形,被告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進一步說明,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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