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30)日表示,接獲新北衛生局通知,「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生產「飛馬牌特調咖哩粉(製造日期:2024.05.07;有效日期:2026.05.06D)」檢出「蘇丹色素一號」,經28及29日調查,產品銷售至台北、新北、桃園、台中、雲林、嘉義縣、台南、高雄及花蓮9縣市,已通知轄內2家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通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命轄區業者進行回收下架工作。
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第一時間巡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專區內403家品牌業者(近11,780家門市),經查有33家業者有使用152項咖哩相關產品,皆非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特調咖哩粉」產品。
另為追查「特調咖哩粉」使用原料品質疑義,台北市衛生局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協助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稽查該批產品原料來源及廠區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衛生局指出,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著色劑,產品含有蘇丹色素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
衛生局提醒,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非我國准用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與製程管理,避免觸法。呼籲民眾,若有購買上述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並攜帶商品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貨作業。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規避、妨礙、拒不提供資料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