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翁莉婷報導
近年來,道路安全問題備受外界關注,為了落實且保障「行人安全」,交通部自2023年3月開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昨(21)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中,分享1張「罰單全家福」表示,爸爸開車行經斑馬線時,沒禮讓正在過馬路的兒女慘被開罰,讓一票網友看到後笑稱:「好貴的全家福」!

昨(21)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中,分享1張道路交通違規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到,1部白色車輛駕駛行經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港一帶路口時,並未減速禮讓正在過斑馬線上的行人,反而直接開過,而在罰單上被拍下的行人,竟然是自己的兒女,因此讓原PO哭笑不得直呼,「我爸喜獲一張6000元未禮讓行人罰單,然後行人是我跟我姐...」。許多網友看到後也表示,「這個可以裱框起來,掛牆上留做紀念」、「6000塊全家福照」、「一家人就要整整齊齊的」、「這蠻好笑的哈哈哈」、「未禮讓家人」、「求爸爸的陰影面積」、「很難得的一張照」、「這張值得紀念」。

自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如果遇到有攜帶手杖或導盲犬之視障者不停讓,小型車處罰新臺幣4,800元,大型車處罰新臺幣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