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另被告發挪用公款涉貪。新北地檢署今(2)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謝宜容;至於其「過失致死」部分,檢方則不起訴處分。對此,新北市議員李宇翔表示,「這樣的判定實在令人費解。」
李宇翔指出,外界質疑地檢署對《過失致死罪》不起訴的具體理由,而新北地檢署也應向社會說明清楚。
李宇翔強調,先前勞動部的行政調查已經認定謝宜容確實涉及職場霸凌,並確認吳員的輕生與工作有關,因此他疑惑,為何地檢署卻認定謝宜容的霸凌行為與該員死亡無直接關聯,並未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這樣的判定實在令人費解。」
至於謝宜容所涉犯的挪用公款、洩密、圖利等罪嫌,李宇翔提到,新北地檢署仍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這些罪行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罪名成立,謝宜容將可能在牢獄中度過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