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去(2024)年禁用色素「蘇丹紅」引爆全台食安風波,對此,監察院表示,經查自2022年至2024年2月間,有6家食品業者自境外輸入28批、共28萬餘公斤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至國內,經民眾檢舉,才追查發現問題嚴重,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相關產品逾70萬公斤,監院認食藥署有失邊境把關之責,因此提案糾正。
監委田秋堇、蔡崇義表示,在2023年以前,食藥署陸續接獲香港、新加坡等關於食品添加蘇丹色素之國際警訊,雖然有相關因應措施,但仍未能有效阻斷違法輸入摻有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此案查出28批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原料,其中24批未抽中,經書面審查即輸入國內;另3批雖抽中須進行檢驗,但僅檢驗農藥殘留或重金屬,並未檢驗蘇丹色素;1批雖有抽中查驗蘇丹色素,但檢驗結果低於定量極限,以致全部辣椒粉均取得食藥署輸入許可。
此外,監委調查發現,目前食藥署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以「5批3倍量」機制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如查獲業者輸入違規產品,則會調升查驗頻率;若報驗人連續輸入5批符合規定之產品,且數量達不合格產品之3倍,則會調降查驗頻率。不肖業者遭查獲違規產品後,刻意以合規產品連續5次輸入我國,經調降抽中查驗機率後,再輸入問題產品,以規避邊境查驗。
再者,監委指出,關於經邊境查驗違規的產品,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報驗義務人辦理退運或銷毀,因此不肖業者可將違規產品先行退運,改以其他公司名義,再行輸入違規產品至國內。
監委也提到,食安法雖明訂業者自訂「監測計畫」,但業者未將蘇丹色素或其他染料納為監測風險項目。然而,食藥署並無查核機制,且針對計畫內容細節、危害分析管制點、風險檢驗項目等事項,未有較細緻之規範及作業指引,難以真實反映潛藏食安風險,有失自主管理之目的。
最後,監委認為,業者輸入摻有蘇丹色素之辣椒粉原料,竟於「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登載不實下游業者資訊,妨礙違法產品後續流向之追查。可主管機關僅以《食安法》相關規定,裁處3至300萬元不等,並未曾依《刑法》偽造文書罪責移送檢調,導致業者變相將罰鍰視為「成本」,嚇阻力道著實有限。
監察委員就此次蘇丹紅食安風暴,針對政府邊境管理漏洞及業者違法手段防堵等,提出1項糾正及4項調查意見,請政府機關確實檢討改進,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