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紐約1日綜合外電報導)時尚服飾「廉價同款品」(dupe),也就是高端服裝配件品牌的平價替代品,在這個年代可說是隨處可見,而這也讓一些企業陷入法律糾紛,最新一例Lululemon狀告好市多。
美聯社報導,熱門瑜珈服飾品牌Lululemon上個月底狀告好市多(Costco),指控這個倉儲式量販店販售幾款Lululemon高人氣休閒運動服飾的平價同款品。
在零售業,販賣廉價同款品並非新鮮事;然而,社群媒體把購買平價替代品的線上文化推向新高,網紅們直接告訴追隨者哪裡可以買到激似款。
心儀愛馬仕(Hermes)一雙1000美元(近新台幣3萬元)的毛拖嗎?折扣賣場達吉特(Target)有類似版,一雙賣15美元(約新台幣450元);看上寶緹嘉(Bottega Veneta)要價2800美元(約新台幣8.2萬元)的hobo流浪包?新興網路服飾業者Quince的版本99美元(約新台幣2800元)就買得到。
Lululemon緊身褲、運動拉鍊上衣價格動輒超過100美元,過去也不是沒碰過其他業者賣山寨貨。在6月27日的訴狀中,Lululemon除了好市多並沒有點名其他業者,僅說有少部分企業「複製或抄襲」他們的服飾並以較低的價格對外販售,其中不少透過TikTok及其他社群平台以「Lululemon平價版(LululemonDupes)」等主題標籤在網路上爆紅。
企業提供親民版商品的做法行之有年,作為名牌或設計師精品的替代選項,但往往是透過零售商自有品牌推出。
但同款品並非直接抄襲,且沒有未經授權使用專利商標,這些與精品「幾分像」的「純」平價替代品往往是合法的,甚至可以掀起民眾對「正品」的關注。
然而,瘋買平價替代品的現象,尤其是時尚圈,標記著許多消費者渴望擁有精品,卻不再願意為正品埋單,甚至也不在乎是否買到正品。
整體來說,平價替代品可能會落入法律灰色地帶,包括侵犯版權和商標權,特別是如果行銷人員對同款品或正品上做出不實宣傳時,更容易引發法律問題。
美國麻州波士頓東北大學(Northeastern University)法律暨媒體教授羅伯茲(Alexandra Roberts)說,「尤其是在時尚領域,這會引發一些棘手的問題」,這包括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是否存在?這些智財權能否有效執行?以及是否真的構成侵權?或者產品只是「將自己定位為價格較低的替代品」。(譯者:蔡佳敏/核稿:嚴思祺)11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