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
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國籍遭解職,有中配抱怨,要返回中國放棄國籍「窒礙難行」,藍委牛煦庭更批評內政部「政治追殺中配」。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受訪時強硬回擊,「抱歉,不是我!中配的參與就職皆按照《國籍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範來辦理,因為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國家」。
今早9時,劉世芳前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列席「行政區劃法草案」審查,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記者提問,鄧萬華的事件,牛煦庭認為說您封殺中配擔任公職?對此,劉回應,「抱歉,不是我!我們現在台灣在有灣於中配的參選、就職,是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相關的《國籍法》」。
她續指,就誠如自己稍早的說明,若是民選公職,必須要對中華民國效忠,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不同的國家,因此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款的規定來辦理。
記者追問,政府說兩國互不隸屬,但憲法有這樣說嗎?劉世芳強調,請看一下憲法增修條文;至於媒體又稱「憲法是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劉則反駁並說,「我沒有要跟你『Argue』(爭辯),請去看一下憲法的增修條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