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北市藍委王鴻薇去(2024)年曾與中國高層王滬寧會面,罷團「山除薇害」今年在北市街頭懸掛印有2人「握手」的廣告看板,並附帶文字質疑:「密談了什麼?」王鴻薇日前提告罷團4名成員被告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與《刑法》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本月5日偵結,認為罷團行為屬於對政治人物的合理監督與意見表達,且相關評論是依據事實提出的主觀評論與合理質疑,4名被告處分不起訴。
王鴻薇於去年4月27日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人赴中國,與中國黨政高層王滬寧會面並握手致意,王鴻薇今年初遭發起罷免,罷團於今年4月11日在北市松山區高掛2人「握手」畫面的廣告看板,並質疑:「你們密談了什麼啊?」
王鴻薇憤而提告罷團成員蔡語芳、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成員黃思維、黃英哲、看板懸掛人潘穎發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及《刑法》加重誹謗罪。
檢方調查指出,罷團懸掛看板的期間為今年4月11日至6月6日,王鴻薇罷免案則於6月20日才正式成立,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須經提議、連署與投票三階段,並非提議後即為罷免案成立,因此看板內容並不構成對罷免案的虛偽資訊散布。
至於誹謗部分,檢方指出,王鴻薇確曾赴中,並與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協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等身分的王滬寧會面、握手、進行閉門會談,罷團懸掛看板及其文字並非虛構,而是依據事實提出的主觀評論與合理質疑,推論其目的為喚起民眾參與公眾事務、發揮公眾監督功能,屬對政治人物的合理檢驗,為可受公評範圍,檢方認定難以構成加重誹謗,最終對4名被告予以不起訴處分。
其中一名被王鴻薇提告的罷團成員近日也在社群公開不起訴書截圖,表示第一次被告就獻給王大立委了,被不起訴還是要再說一次提醒大家,王鴻薇去中國和中共王滬寧見面,不曉得密談了什麼,希望可以公開直播分享;該網友還補充說,王鴻薇的丈夫陶允正是中國統戰組織「新同盟會」分會長,該組織以「促進國家統一」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