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黃彥翔報導
外交部今(30)日指出,俄羅斯及哈薩克將提升對我國的簽證待遇,前者效期由60天延長為120天,停留期限由16天延長為30天,已於8月22日生效;後者近期則給予我國人預審制電子簽證待遇,其事由包含商務、觀光、投資、就醫等,停留期限為30天。
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陳詠博表示,俄羅斯今年7月23日公告修正外國人電子簽證待遇,效期由60天延長為120天,停留期限由16天延長為30天,新制於8月22日生效執行,我國人可持護照透過俄國電子簽證系統申請簽證,持憑赴俄觀光、洽商、科學、體育、人文交流及訪友,適用範圍涵蓋俄羅斯全境。
此外,陳詠博提到,哈薩克政府近期給予我國人預審制電子簽證待遇,其事由包含商務、觀光、投資、就醫等,停留期限為30天,由哈國旅行社或邀請單位向哈國內政部移民局,申辦具核准編號的邀請函,當中必須敘明當事人從哪個機場入、出境,僅限阿斯塔納機場或阿拉木圖機場。
陳詠博說明,實務上申請邀請函需要2週時間,再據以到哈國電子簽證申請官網,填寫資本資料以及哈國政府移民局核准編號,並線上刷卡繳費。後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即可收到電郵提供的電子簽證,列印該電子簽證,便可持憑入境哈國。
最後,陳詠博強調說,外交部長年致力於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並樂見各國政府提升對我國簽證待遇,促進觀光、文化等領域的民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