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馬治薇判2年8月!四叉貓疑「民眾黨標準不同」 網友:判越高越力挺

  • 發佈時間:2025/10/18 14:59更新時間:2025/10/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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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馬治薇判2年8月!四叉貓疑「民眾黨標準不同」 網友:判越高越力挺
民眾黨前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右)。(圖/翻攝自「馬治薇–小馬」臉書)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被控收受中資作為競選經費,並回饋我國政府機關資料,高院16日認定她「受中國滲透成為在地協力者」,二審判她2年8月徒刑。對此,網紅四叉貓今(18)日在臉書表示,「民眾黨為何標準不同?」,他質疑高虹安一審貪污判7年4月,民眾黨還全力相挺,馬治薇卻被切割開除。貼文下網友紛紛留言解疑「判越高越力挺」、「沒選上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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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去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期間,遭檢方查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共約105萬元,作為競選經費,並向中方回饋我國政府單位資料。高等法院16日審結,認定她「受中國滲透成為在地協力者」,依《國安法》、《反滲透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出,馬治薇於2023年4月結識中國人士「冰姐」與「阿浩」,兩人以金錢資助為誘因,換取台灣政治情報。馬治薇多次赴中會面,收受美元與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折合新台幣約105萬元,並於參選期間回傳國安單位名片、中央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等機敏資料,其中涉及總統府、行政院等重要機關。

高院指出,馬治薇明知中國為敵對勢力,仍提供我國政治輿情與內部資訊,行為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倘若她當選立委,握有立法與質詢權力,若繼續依中國指示行事換取金援,恐嚴重破壞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與主權完整。法院認為她「惡性非輕、毫無悔意」,改判2年8月徒刑。

事件曝光後,網紅「四叉貓」在臉書發文質疑民眾黨「為什麼標準不同?」。他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貪污案遭判7年4月,雖已退黨,民眾黨仍全力聲援;反觀馬治薇被判2年8月,黨中央卻發聲明強調「早已開除黨籍」,迅速切割。

貼文下網友熱烈留言諷刺:「判越高越力挺,看看阿北關到死」、「等級關係,當然是留74級,淘汰28級的」、「沒選上就沒用」、「一個悲哀的政黨從上到下都犯官司」,引發各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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