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開車一片茫「開霧燈還警示燈?」國道警給答案 做錯噴6千元

  • 發佈時間:2025/10/25 01:02更新時間:2025/10/2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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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開車一片茫「開霧燈還警示燈?」國道警給答案 做錯噴6千元

圖、文/周刊王

近期受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南下影響,北部與東部地區雨勢頻繁,道路能見度不佳,讓許多駕駛疑惑雨天行車時究竟應該開啟大燈、霧燈或警示燈。事實上,國道公路警察局過去曾特別提醒,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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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行車紀錄器畫面,指大雨中高速公路上多輛車開啟警示燈行駛,導致辨識困難。特別是其中一輛車突然變換車道時,由於雙黃燈閃爍,導致後方駕駛無法及時判斷方向,險象環生。他無奈表示,「下雨天打雙黃燈最怕遇到這種情況」。

據了解,國道警察局曾於臉書說明正確燈號使用原則,強調「霧燈雨霧用、遠燈別亂用、夜間開大燈、換道要打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遇濃霧、大雨或視線不清時應開啟大燈;霧燈僅限於能見度極低時使用;警示燈則應在天候惡劣導致臨停、前方事故或車輛故障時才開啟。

警方呼籲駕駛切勿誤用燈號,以免影響他人判斷或導致事故發生,並提醒遵守規定,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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