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台北市府證實今(5)已收到新光人壽合意解約「分手費」公文。副市長李四川中午表示,新壽提出的解約金為44億7千多萬元,扣除新壽繳的34億4千多萬,有約10.4億元「成本」,主要差在兩筆,一是「資金成本」,市府原估2.5%,新壽提3.7%;另一筆是1億多元稅金,新壽繳交給中央,也算在解約成本內,不過李四川也鬆口,認為新壽提議「看起來還算合理」。
李四川今上午赴議會備詢,接近中午受訪時透露,新壽提出的解約金額為44億7千多萬元,扣除先錢繳的金額,約有10.4億元「成本」,與先前北市府估算多來的8億元左右,多出來的項目,包括新壽「資金成本」估算與稅金部分。
李四川說,新壽的資金成本部分,當初北市府估算是2.5%,不過今天新壽公文估算是3.75%;第二,當初北市府沒有算稅金,因新壽一億多元是繳到中央,不是繳到北市府,這部分稅金還是要還給新壽。
「看起來這就是新壽的成本,看起來還算合理!」李四川說,新壽也有提到這是他們的天花板,北市府會再找會計師審查,新壽也會找會計師共同審查,如果確定,就會共同接受這個解約金額。
此外,其他金額就是工程類新壽已付出的錢,包括T17、T18規畫設計費、鑽探費、顧問PCM經費等,這些都有規費,後續還可以給輝達用,這部分就與當初北市府計算的差不多。
至於接下來的合意解約程序,李四川說,原則上希望本周確定,周五就會簽訂協議解約協議書,協議書簽訂完,就會報議會,一邊同意市府支付這筆錢,另一邊辦理地上權的塗銷,塗銷完市府才能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後續與輝達專案地上權的投資計畫書等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