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0日電)內政部說明,為協助颱風丹娜絲及728豪雨災後重建,凡是自行修繕屋損的災民,每戶發新台幣2萬元補助;另在今年9月3日至10月6日由政府媒合簽約修繕者,原本每戶1.5萬元簽約獎勵也一併調整至2萬元,都由縣市政府直接撥付入帳。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已於11月6日核定修正「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民宅修繕、災屋拆除及媒合補助金專案」,凡是未參加政府媒合修繕平台、自行修繕屋損的災區民眾,包括一般戶及弱勢戶,不分面積一律都發2萬元補助。
內政部說明,另在今年9月3日至10月6日期間,由政府媒合簽約修繕的受災戶,原本每戶1.5萬元的簽約獎勵金也一併同步調整至2萬元。
內政部指出,行政院核定修正的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補助金專案相關經費,將由颱風丹娜絲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條例特別預算預備金支應,內政部已於11月7日函文請台南市、嘉義縣市及雲林縣等地方政府,民眾及經政府媒合廠商都不需提出申請,由當地政府依規定直接撥付至帳戶內,以加速災後修繕。
內政部補充,這次南台灣縣市災情慘重,需自行修繕的屋損戶達6萬多戶,中央除迅速成立雲嘉南前進指揮所展開大規模災後重建復原工作,提供各種救助措施外,也特別修正相關規定加碼補助,讓民眾能盡早恢復正常生活。(編輯:張若瑤)114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