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國國籍被解職,事後向花蓮縣府提訴願成功,受到外界關注;豈料,國民黨團昨(20)日召開記者會,預告擬修《國籍法》宣稱要保障中配參政權不受限制。對此,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今(21)日痛批,若修法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排除《國籍法》適用,完全逾越憲法增修條文的授權範圍,不只完全違背法理常識,而且擴權違憲。
針對國民黨想修《國籍法》宣稱要保障中配參政權一事,王興煥今日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涉及「國籍之認定」,公職人員的國籍問題,只能依據《國籍法》規範,否則違背法理常識。
同時,王興煥指出,類似案件的核心爭議在於原中國籍所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否視為「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未在台設籍滿十年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他認為,此一規定並未涉及「國籍之認定」,僅僅只規範原籍中國人士的參選條件。

他強調,既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處理「國籍認定」,那麼,公職人員的雙重國籍爭議,只能依據《國籍法》第20條「擔任民選公職,一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規範,原籍中國人士若符合資格並順利當選,仍須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兩部法律並無衝突。
最後,王興煥批評,國民黨若修法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排除《國籍法》適用,完全逾越憲法增修條文的授權範圍,不只完全違背法理常識,而且擴權違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