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平台碰色狼!客服稱無法越權處理 女提告性侵、駕駛重判8年

  • 發佈時間:2025/11/26 18:41更新時間:2025/11/2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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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車平台碰色狼!客服稱無法越權處理 女提告性侵、駕駛重判8年
透過手機平台叫車,卻遇到色狼司機。(圖/民視新聞)

社會中心/莊立誠 黃啓豪 新北報導

去年五月,新北市一名女子,透過手機APP「173叫車」叫回家。沒想到,62歲的林姓司機,居然把她載往環河南路河堤旁性侵,並強拍裸照。新北地院法官認定嫌犯利用駕駛計程車機會犯案,對公眾社會危害甚鉅,而且否認犯行反告女方詐欺,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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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記者莊立誠﹔「打開手機APP叫車,相當的方便,不過現在卻傳出,有女子遇到色狼司機,將她載到河堤路邊,趁機猥褻。」叫車平台宣傳廣告,上面打著"安全"招牌,聲稱有"木蘭女司機"可選擇,提升女性的乘車安全,如今看起來,格外諷刺。去年5月22日,新北市下午3點多,有女子叫車,要從朋友家,返回三重住處。途中,駕駛先是藉口,想看女子胸口上的刺青,接著拿出手機,拍攝隱私部位,甚至把車停在河堤旁,鑽到後座乘客身邊,伸出狼爪。被害女子事後求助叫車平台,卻被回覆"無法越權處理",時隔3個月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性侵。這名62歲的林姓駕駛,上周被重判8年有期徒刑。新北地院刑一庭長王綽光表示,嚴重侵犯A女身體自主,性自主及性隱私之權利,對A女身心造成難以抹滅之影響。

叫車平台碰色狼!客服稱無法越權處理 女提告性侵、駕駛重判8年
透過手機平台叫車,卻遇到色狼司機。(圖/民視新聞)
判決書指出,狼司機在庭上還辯稱,被害人是不想付車資,才誣告性侵,更反告詐欺。不過合議庭認為,被害人與駕駛素昧平生,沒有仇怨或金錢糾紛,何必為了300多元,承受誣告刑責風險和訴訟負擔。台北市公運車處科長洪瑜敏表示,不可以再發執業登記證給這位駕駛,追查車行是不是有管理的責任,是不是有一些管理上的疏失。三重警分局巡官劉宸維表示,後續可再撥打 113 保護專線,由社工或員警提供協助與陪同。警方及社福機構將全力提供關懷與協助。叫車平台則說在第一時間,停止跟該司機的媒合作業。至於車行是否有管理疏失,還有待相關機關,進一步調查。
叫車平台碰色狼!客服稱無法越權處理 女提告性侵、駕駛重判8年
透過手機平台叫車,卻遇到色狼司機。(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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