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經中心/李明融報導
不少人夢想買到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然而現今房價年年攀升,就算是好不容易能夠負擔得起,繳房貸也有許多細節要注意,避免多繳冤枉錢。一位父親幫失業的兒子償還了800萬元的房貸,沒想到收到國稅局補稅通知單,原來是忽略一細節最終追繳55.6萬元。


以上較白話的解釋為,如果你免費幫別人還債(例如幫孩子繳房貸),在法律上就等同於你直接送錢給他,讓對方獲得了財產利益,為了避免有人用這種方式逃稅,《遺贈稅法》特別規定,這種行為會「視同贈與」,必須課徵贈與稅。而且,這種「視同贈與」案件,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想送錢,只要被查到沒有申報,都會算你逃稅,國稅局查獲後會先給你 10 天時間補辦申報。如果你過了期限還不報,除了要補繳稅金之外,還會被加罰罰鍰,因此如果幫子女繳的房貸金額,加上同年度其他贈與的財產,超過了贈與稅的免稅額,就一定要主動去申報贈與稅,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撥打免費電話 0800–000–321 詢問,或上國稅局官網找「國稅小幫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