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遭控涉貪助理費,北院因此對其判刑7年4月;高也暫時失去新竹市長職位、並且退出民眾黨。豈料,今(16)稍早傳出二審判決大逆轉,貪污罪撤銷、僅以《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且可易科罰金;一二審無論判決結果、適用法條、或是犯行見解,都有極大出入,因此引發外界譁然。結果,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稍早又爆料,根據高院對判決結果的說明,高虹安貪污罪被撤,竟是因為採納立法院的回覆。
沈伯洋說明,高虹安當初就是將助理當成人頭,進而詐領助理費;然而,高等法院卻僅對於詐領行為,認定只涉犯偽造文書,認為並不另外構成詐領助理費。因此他說:「我覺得非常疑惑,剛剛就看了高院的新聞稿,結果判決理由是,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宣稱『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所以『沒有貪污問題』」。然後,「高等法院就說,『好的收到』」,沈伯洋描述。
沈伯洋進一步指出,法院甚至還提到,因為高虹安當初是首次擔任立法委員,所以對制度不熟悉,判斷她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這讓他不禁大酸說:「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沈伯洋怒問,如果可採用這樣的見解,以前也被判貪污罪的人「真的情何以堪」?
另一位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坦言,目前國會正在推動「助理費除罪化」法案,是否連帶影響目前正在進行的司法審判?無疑必須密切注意。他另指出,判決內容只能證明,高虹安或許並無私吞薪資,但有沒有公款公用?其實仍待調查及後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