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郭豫珍認定助理費屬於立委"補助費",貪汙部分獲判無罪,不過有網友翻出她三年前駁回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上訴,導致童仲彥入獄,高虹安卻獲判無罪,遭質疑判標準天差地遠。對此童仲彥諷刺說,高虹安真的要感謝立法院,因為陳玉珍助理除罪化修法,影響判決。
前一天停職中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判決出爐,撤銷貪污罪名,不過審理法官郭豫珍也被翻出,三年前卻駁回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助理費案上訴,引來雙標質疑。
前台北市議員(無)童仲彥:「在高虹安整個一審審理過程中,引用我童仲彥,法官說一句話,說用偷來的錢,用在公務一樣是叫做犯罪。」
陽明交大法學教授林志潔:「(助理費)絕對不是把助理的費用,變成自己的薪資,更加不是讓在請款的時候,可以不必檢據核銷。」

看看判決書,童仲彥因涉嫌貪污5萬多元,二審遭判3年10月,法官給的理由是春節慰勞金都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讓議員挪為他用。但高虹安涉嫌挪用助理費11萬元,二審除罪貪污罪名,卻說因立法院回函,助理費是補助立委問政財力不足,屬於立委的補助費性質。
綠營立委怒轟立法院的法制局,就是給高虹安解套關鍵。

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vs.記者:「(他們說因為立院這邊回覆),(導致法官才會判她無罪),沒有沒有。」
立委(民)王定宇:「我覺得立法院的法制局,應該出來說清楚,是誰受命你做這個虛偽不實的陳述,還發了函去法院想要幫貪污解套,到底是誰授意你做這個事情。」
高虹安二審判決大翻轉引發議論,司法判決標準為何前後不一!?就看三審定讞,高虹安能否全身而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