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虹案高院提釋憲 隔月法制局出報告?王義川質疑:法官要法制人員寫的?

  • 發佈時間:2025/12/17 19:45更新時間:2025/12/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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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虹案高院提釋憲 隔月法制局出報告?王義川質疑:法官要法制人員寫的?
王義川指出,法制局研究員寫的報告時間點就落在,高院2月針對高虹案提出釋憲的隔月,如今卻被郭豫珍法官(圖右)作為判決依據,時間點並非巧合。(資料來源/民視新聞)

論壇中心/邱暐琪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貪污部分獲判無罪,其中高等法院判決理由書指出,「立法院函覆認為公費助理費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外界質疑高院法官郭豫珍參照立法院法制局的意見,極為罕見且不尋常。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在《台灣最前線》節目中質疑,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寫的報告純屬他「個人立場」,高院的法官把會這份報告當成聖旨,難道是法官要法制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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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表示,立法院法制局裡的每一位研究人員寫的報告,上面都會特別註明「專題研究報告、本報告僅供委員參考」,表示它不代表立法院法制局的意見,更不代表立法院的意見,純屬研究人員的個人意見。

王義川指出,有非常多的作法、相關的人員,可以當作法官的判決參考依據,但這兩位法制局研究員以「個人立場」寫出的報告,卻被高院的法官當作判高虹安貪污無罪的重要依據,且時間點竟然是,今年二月,高院針對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認為《立法院組織法》有違明確性原則,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的隔月。王義川直言,高院的法官把會這份報告當成聖旨,而背後時間點為何如此湊巧?王義川質疑,這份報告是「法官要法制局研究人員寫的」?還是就這麼剛好,「釋憲被駁回、報告剛好寫完,法官就來索取」?背後恐怕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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