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呂秋遠逼女律師墮胎、離職 北院判賠60萬

  • 發佈時間:2026/01/30 09:57更新時間:2026/01/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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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呂秋遠逼女律師墮胎、離職 北院判賠60萬
律師呂秋遠。(圖/擷取自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女律師林沄蓁2023年間到網紅律師呂秋遠經營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實習,兩人其後發展感情。林女指控,自己懷孕後,呂秋遠對她軟硬兼施要求墮胎,並以工作要脅,最終將她解雇。林女認為其工作權、生育自主權及人格權遭侵害,向呂秋遠及宇達法律事務所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呂與事務所須連帶賠償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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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開罰30萬元

林沄蓁離職後,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遭懷孕歧視。勞動局調查後,認定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對其開罰30萬元,並依法公布事務所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控洩個資與隱私 另涉刑責偵辦中

此外,呂秋遠於2025年5月在臉書公開林女姓名、職業、肖像,甚至涉及私人性生活內容。林女同年9月向新北地檢署提告呂秋遠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強制罪,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

林女也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呂秋遠以職權要脅逼迫墮胎,已要求移付懲戒;至於孩子與家庭責任相關爭議,林女已另向新北地院家事庭提起訴訟。

控訴逼墮胎經過

林沄蓁指稱,她於2023年3月1日到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實習,月薪3萬元,7月10日發現懷孕並告知呂秋遠。其後呂多次要求她墮胎,並屢次傳訊詢問是否已經去醫院,稱「妳還是要儘快跟醫師約時間,好嗎?」並要求她將預約時間告知事務所秘書。

7月28日,呂秋遠約她在北市南京東路一間咖啡廳討論墮胎事宜,雙方未達成共識。7月31日,呂再傳訊:「這星期妳還是要儘快告訴我時間,不然我又沒辦法配合。」8月1日,呂多次致電要求她墮胎,並再次約她外出談判。林女因顧及呂為事務所負責人、掌握其工作權益,回覆已前往婦產科諮詢人工流產手術。

隔天被要求不用上班

2023年8月2日,呂秋遠傳訊詢問是否共進午餐,隨後再提墮胎一事:「如果妳還是不做決定,那就我做。」、「如果妳還是無法下決定,整件事就到此為止,妳下午也不用來上班了,畢竟我沒有辦法再等待這件事。」

林女認為,呂秋遠已以工作權逼迫她放棄生育,構成重大侵權。

呂方主張:契約已期滿

對此,呂秋遠委任律師主張,林沄蓁的實習期間為2023年3月1日至7月31日,雙方契約已期滿消滅。律師並指出,6月12日後林女係以實習律師身分出庭,不應認定為不定期勞動契約,也否認構成不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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