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立院最後院會 《住宅法》修正三讀過關!社宅入住資格放寬

  • 發佈時間:2026/01/30 15:21更新時間:2026/01/3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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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立院最後院會 《住宅法》修正三讀過關!社宅入住資格放寬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即時中心/温芸萱、許雯絜報導

立法院本屆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今(30)日完成《住宅法》修正案三讀,以同意60票、不同意48票,三讀通過。修法重點包括擴大社會住宅入住資格,規劃20%額度優惠婚育家庭;提高包租代管社宅數量並加碼誘因;建立社宅用地儲備與全國登記平台,推動租屋市場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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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本屆會期將於1月31日正式結束,今日為最後一次院會。院會上午經朝野黨團協商取得共識後,續行一般提案及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先行動支案審議,下午進入表決程序,民進黨團的版本都被封殺,而藍白黨團版本的《住宅法》修正案則以同意60票、不同意48票,三讀通過。

此次《住宅法》修正,被視為近年社會住宅政策的重要調整。修法重點包括:1.擴大社宅入住資格,以20%額度優惠入住社宅,鼓勵婚育家庭,2.提高包租的社宅數量,大幅增加政策誘因,3.增加社宅用地的儲備機制4.建立社會住宅登記平台,5.租屋市場透明化。

對於承租民間住宅後轉租及代為管理的包租代管模式,補助出租人的總金額,須達到媒合承租、出租雙方及管理物件費用的2.5倍,以提高業者與房東參與意願。

原住民族居住權益同樣成為修法關注重點。雖然《住宅法》於105年修正時,即要求原住民族應充分參與社會住宅規劃與設計,並尊重其文化與生活型態,但實務推動上,專供原住民族承租的社會住宅成效有限,多數族人也傾向原漢混居,以促進理解與文化交流。此次修法明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可與主管機關協商,採參建方式,換取提高一定比例原住民可承租戶數,提供更具彈性且符合實際需求的居住選項。

針對弱勢族群照顧,修法與附帶決議也點出未成年身心障礙者及其主要照顧者的居住困境。由於長期照護、醫療與復健支出負擔沉重,穩定居住環境對家庭支持體系尤為關鍵。立法院因此建請內政部儘速檢討社會住宅申請制度,將未成年身心障礙者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適用對象,確保其享有安全、適宜的居住環境。

此外,為鼓勵房東釋出閒置空屋,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與財政部定期依租屋市場行情,滾動檢討免稅額度並提供適度賦稅優惠,提升公益出租人及包租代管政策誘因,並每六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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