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CTWANT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
韓國YTN電台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披露,當事人A女(化名)在確認懷孕後向丈夫分享喜訊,原以為能獲得祝福,孰料對方不僅未表現出喜悅,反而懷疑孩子非親生,並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更令人震驚的是,丈夫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當著眾人面指控妻子婚外情,並發表侮辱性言論。
A女表示,自己婚後從未與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有過不正當接觸,完全無法理解婚外情指控。在被質疑與羞辱的情況下,她獨自承受整個孕期的身心壓力,最終生下孩子,並在產後立即進行親子鑑定,以證清白。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確為丈夫的親生子女。
據了解,人夫之所以堅信妻子不忠,原因在於其本人患有無精症。調查發現,男方早在婚前便知曉自身病情,卻刻意隱瞞,未向A女如實說明。醫學專家說明,即便是無精症患者,仍有可能透過睪丸取精等醫療方式實現受孕,且極少數情況下亦存在自然懷孕的案例。
對此,節目來賓、律師姜恩河指出,無精症屬於對婚姻生活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若能認定「妻子若事先知情便不會結婚」,則可能構成因詐欺而撤銷婚姻的法律要件。她同時表示,丈夫在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下,反而在妻子懷孕後指控其不倫,相關行為更可能被視為逃避責任,而非合理懷疑。
此外,A女透露,婆婆也曾對其進行辱罵,並施壓要求離婚。姜恩河指出,若能證明當事人因此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婆婆亦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針對人夫在公共場合斷言妻子不忠的行為,律師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侮辱罪或名譽毀損罪,尤其在孕期女性身心狀態較為脆弱的情況下,其言行造成的傷害程度,將成為司法判斷的重要考量因素。不過,相關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告訴。
律師提到,目前A女除考慮刑事責任外,也可向丈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丈夫在親子鑑定後道歉,先前公開否認孩子血緣關係的言行,未來在監護權或相關訴訟中,仍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