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上(1)月31日舉辦冬送暖活動,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給中低收入戶,不過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有受贈戶竟收到過期近8年的白米。對此,區公所回覆是「印錯」,非實際上過期。
受贈戶投訴指出,自己是中低收入戶,依區公所公告日期前往領取,物資內有1包白米,保存日期顯示,稻米期別2016年2期,製造日期2017年2月8日,有效日期2018年2月7日,已過期近8年。讓他困惑,到底是打錯、還是真的過期這麼久,盼可詳細調查。
黃瓊慧表示,桃市府媒合慈善團體幫助1583戶弱勢家庭,儘管立意良善,未料受贈民眾卻收到過期快8年白米,負責發放的桃園區公所,回覆「白米沒有過期而是日期印錯」,黃認為此說法「讓人無法接受」,根本是搪塞說法,包裝上還有稻米的生產期別,說印錯真的太牽強,接下來還有數次寒冬送暖活動,要求市府、區公所應嚴格把關,避免再發生類似問題。
對此,許敏松坦承,確實有收到受贈戶反應白米有過期,公所也向提供者查詢,將發簡訊給受贈戶,提醒檢視日期,有問題可進行更換,未來在受理物資捐贈時將請同仁確認檢查,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桃園區公所今指出,對於受贈戶反映愛心米有效期限標示逾期,經向提供方查核為標示錯誤,但為保障民眾權益與食品安全,將主動通知當日所有領取物資之民眾,如有領取到效期標示錯誤的白米,請攜帶標示錯誤產品至本公所辦理更換,未來將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確保活動品質與民眾權益,將每一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