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黎智英創國安法最重刑期20年 學者:等同無期徒刑

  • 發佈時間:2026/02/09 15:53更新時間:2026/02/09 15:58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黎智英創國安法最重刑期20年 學者:等同無期徒刑
黎智英(中)。(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高層等9人,與相關3家公司,因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香港高等法院今(9)日上午宣判。黎智英被判20年有期徒刑,其餘8人則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創下北京當局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的最重刑罰紀錄。

更多新聞: 快新聞/林宅血案改編《世紀血案》電影爭議延燒 亞太自由婦女協會籲:延續未完調查

美國學者:20年等同無期徒刑

西九龍裁判法院中,3名法官在判決理由中指出,黎智英「無疑是主謀」,因此承受更嚴厲的刑責。法院原本提高量刑起點,但考量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不佳,且曾遭單獨囚禁,最終扣減1年1個月刑期。香港法院並裁定,黎智英本案中的18年刑期,將與其目前因「欺詐科技園」案正在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且明確表示,不傾向因其健康狀況予以減刑。

根據外媒報導,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凱洛格(Thomas Kellogg)接受訪問時直言:「這實際上等同於無期徒刑。」他指出,除非美國或英國進行有效干預,否則黎智英恐將在獄中度過餘生。

黎智英刑期勘比劉曉波

《彭博社》則指出,此判決遠超香港民主派學者戴耀廷遭判的10年刑期,也可能使外界進一步將黎智英與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相提並論。劉曉波因呼籲中國民主改革,遭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並於2017年獲准保外就醫後不久因癌症病逝。

其他高層刑期

另有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早前已認罪,其中,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馮偉光,各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前主筆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前副社長陳沛敏判囚7年;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則被判處6年9個月。

同樣已認罪的,還包括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暨「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以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分別被判囚7年3個月與6年3個月。此外,涉案的3間公司,各被判處300萬4500港元罰款(約新台幣1,215萬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台鐵新左營站外出事了!男子遭搶240萬現金 警方攔截圍捕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