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14年、史上最貪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案,昨天終於塵埃落定。最高法院針對其中7罪駁回上訴,判處55年8月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昨夜火速啟動防逃機制,火速將他拘提到案,凌晨發監。他在多項採購案收賄1924萬元,家中還被查扣17塊金磚、11塊金條,重量近20公斤,從救災英雄,成了聲名狼藉的黃金署長。
身穿黃衣,用白帽、口罩,遮住大範圍臉部面積,被兩名調查局幹員架著走的,就是號稱史上最貪的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多起貪污、收賄及圖利案,最高法院在2/26,針對其中7罪,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北檢夜間火速啟動防逃機制,將他拘提到案。

當晚就發監執行,但這已經不是黃季敏首次坐上囚車,相比2012年前往北所,如今髮量變少、身形萎縮,事實上,黃季敏2002年到2006年間,經手9項總經費高達1億2930萬元的救難器材採購案,卻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索賄超過2千萬回扣。北檢從2012年偵辦,連續發動6波搜索,不只在黃季敏的黃金屋,查扣17塊金磚、11塊金條,重量近20公斤,黃季敏也因此被戲稱為「黃金署長」,多項收賄罪狀中,光是亞航、無線電等採購案,就收賄1924萬元,在「遠距無線電通訊系統」等建置案中,也被認定圖利台標公司,合計判刑55年8月定讞。

記者vs.前消防署長黃季敏(2012.12):「署長今天會認罪嗎?。」
黃季敏任內,指揮時任副署長陳文龍等人偽造簽文,陳文龍一審也被依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2年,案件纏訟14年,2013年三千萬元交保的黃金署長黃季敏,終究逃不過刑責,獄中度過後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