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王俞斐、林進龍、林子翔、蔡甘文 台中報導
台中逢甲大學,去年6月發生樹倒意外,壓死一名23歲碩士生,家屬怒告校長等五人過失致死,不過檢方認為,難以認定被告,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狀況,通通不起訴。對此,媽媽無法接受,申請再議,同時指控副校長涉嫌做偽證,至於校方則表示尊重司法結果。

談到寶貝兒子,何小姐的淚水,再也止不住,去年六月,逢甲大學校內路樹倒塌,就讀材料系研究所的23歲的吳姓碩士生魂斷校園,家屬憤而提告過失致死罪嫌,只是如今九個月過去了,包含校長、總務長、事務組長在內五名被告,檢方通通不起訴。

家屬指控校方以及廠商五人,明明知道榕樹罹患褐根病、病情嚴重,有倒伏風險,卻沒有採取必要防護或治療,導致愛子不幸喪命,檢方認為,美化隊長和廠商,雖然有園藝的經驗,但沒有植物病蟲害專業背景,難以認定在樹倒事故中,有何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形。家屬更怒批,逢甲大學副校長,在意外發生後說詞反覆,涉嫌做偽證,讓他無法接受。

重回逢甲大學,當初倒塌的樹木已經移除只剩草皮,一旁留下健檢後,安全無虞的樹木面對指控,校方只透過聲明回應,對於不起訴處分,表示尊重,寒假期間,也全面啟動校園樹木總體檢,完成相關防護作業。台中地檢署則表示,告訴人在法定期間聲請再議,已陳送台中高分檢審核再議。只是訴訟長路漫漫,家屬想要的公道和正義,不知要等到何時,才有著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