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為滲透台灣、進而完成所謂「統一」目的,中國近年持續以言語、武力恫嚇,甚至片面宣稱懲戒台獨,對我國公職、軍人進行跨境鎮壓。中國全國人大昨(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目的在貫徹習近平所謂「民族工作」思想,更稱要推動復興偉業、鑄牢中華民族意識等。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示警,他們對於該法非常警惕,因為條文隨便中共如何詮釋,「愛怎麼扣罪名都可以」。
針對中國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梁文傑表示,該法將習近平對於「民族工作」的思想法律化,規範全中國各民族,要求對國家、民族只能有一種解釋。他認為,其實不管有無該法律都不太重要,因為中共近年持續往此方向進行文化工作,要求樹立正確「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
因此,在中國該法律框架限制下,梁文傑說,只要是未經共產黨認可、不同的歷史觀,就會被以「違反國家統一、煽動國家分裂」等理由,遭受法律制裁。他也用中國近期「兩高」報告舉例,他們將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當成煽動國家分裂的指標案例。
「富察到底犯了什麼罪?」,梁文傑反問,富察身為出版社編輯,出版的書籍被認為不符合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跟宗教觀,《沒有墓碑的草原》便是其中之一。他進一步說,該書談論蒙古人在文革期間遭屠殺,然而對中國而言卻是無法容忍的,不該出版、歷史也不該存在。

事實上,被中國「審查」的書籍還有很多,梁文傑提到,包含講述滿洲國、北方遊牧民族如何影響中國歷史等書;而中共將其詮釋為「危險的」,即使不是富察所撰寫,只要出版就可能被強加罪名。
最後,梁文傑示警,陸委會對於該法非常警覺,因為其用詞模糊、涵蓋範圍廣泛,「中共怎麼詮釋、愛怎麼扣罪名都可以」,甚至不僅在中國境內有效,舉凡在中國境外的個人和組織,只要違法都會被制裁;換句話說,美國、日本、台灣歷史界、宗教界與文化界等,都會被納入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