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部中心/黃兆康 新竹報導
新竹市府今年一月動員三千多名人力,開設361個發放據點,實體發放五千元消費金,五千元消費金早就發完了,但協助發放實體現金的三千多名員工,至今還沒領到加班費,但按照勞基法的規定,加班費最晚應該要在加班事實發生後的下一次發薪日當天,就要發放。
新竹市府今年一月動員三千多名人力,開設361個發放據點,實體發放五千元消費金,五千元消費金早已發完,但加班費至今還沒人領到,像這位就是加班超過12小時。當事民眾:「聽說是應該會三個月才會發下來,目前到現在已經快三個月了,這個錢我們也還沒下來,不知道什麼原因我不知道,我也是希望這個辛苦錢,希望那個市府單位能出來說明,給我們一個確定的時間。」

外傳,消費金發放前,市府人事單位採取高壓態度,公務員及一般約聘雇人員被迫取消休假加班,配合出勤,甚至有言語暗示不配合將影響考核之情事,更扯的是,過了兩個多月,市府卻消極處理核銷加班費。竹市議員(民)陳建名:「那要大家做事的時候雷厲風行,現在要發加班費給大家,身為一個新竹市政府的大家長,卻用這樣不積極、行政怠惰的方式來處理,其實高虹安應該要體恤基層公務同仁的辛苦,奉勸高虹安趕快的把加班費發給大家。」竹市議員(時力)林彥甫:「市府之前先實體再數位的發放發售,已經浪費了許多公帑,到實體領現金的人不到一半,如今又漠視公務員的勞動權益,實在讓人搖頭,也令人質疑市府的行政效率如此的低落。」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謝濬鴻副處長:「有關消費金作業同仁加班費發放事宜,目前已完成清冊匯整,為確保款項精確無誤,市府正嚴謹執行逐筆資料核對與校正作業,後續將採分批撥付方式,全力加速行政流程,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將款項匯撥至同仁帳戶。」兩個多月過去,現在市府才完成清冊,議員痛批,如此差的行政效率實在讓人搖頭,加班費甚麼時間會發放,還是一個大問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