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日前發生辣椒水虐貓事件,一名28歲李姓男子持辣椒水朝5隻貓噴灑,造成貓咪眼睛不適。瑞芳警方獲報後積極偵辦,經連日調閱監視器、比對查訪,昨(14)日晚間將李男查緝到案,全案依《動物保護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李男遭逮捕到案 辯稱心情不好
據了解,10日下午4時至5時之間,猴硐現場導覽人員聞到刺鼻氣味,巡查後發現有貓隻出現眼睛紅腫、無法睜眼的情形,懷疑遭人刻意虐待,隨即向警方報案。經擴大清查,確認共有5隻貓受到辣椒水影響。
瑞芳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針對案發時段、地點及周邊環境展開全面調查,擴大調閱監視器並訪查相關民眾,逐步過濾可疑線索。專案人員鍥而不捨,經反覆比對後,成功鎖定87年次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昨晚前往其住處將其帶回分局調查。
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因日前心情不好,才拿前幾天在百貨商行購買的辣椒水,朝貓隻噴灑。警方將進一步製作筆錄,釐清詳細案情後,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對於任何違法虐待動物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的立場,積極蒐證查處。同時呼籲民眾尊重生命、愛護動物,若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事,請即時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