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因炒股案被判30年5個月徒刑定讞後棄保潛逃,監察院去年10月彈劾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及時任庭長邱忠義,監察院認定,陳勇松在辦理鍾文智加保及解除電子監控(科技監控)的強制處分時,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今日準備程序 陳勇松認疏失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17)日進行準備程序,陳勇松出庭時坦言,此案屬重大程序案件,當時處理應更為謹慎;無論最終如何裁定,他都虛心接受。
鍾文智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多項罪名,被判合計30年5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後卻棄保潛逃,目前仍遭檢方通緝。時任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及法官陳勇松,因辦理鍾文智加保並解除其電子監控等程序有疏失,先被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8月決議,將邱忠義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陳勇松則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罰俸10個月。
監察院彈劾指出,陳勇松明知合議庭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才生效,卻未依法製作裁定書並送達當事人,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通知鍾文智的辯護律師辦理加保及拆除監控,也未通知檢察官,導致檢方無從提起抗告,嚴重違反訴訟程序。
鍾文智棄一億保金潛逃 庭長、法官受懲處
此外,在鍾文智逃匿引發社會輿論強烈抨擊後,陳勇松又補作評議附件,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進一步違反辦案程序,損害司法公信力。監察院認為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因此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在今日準備程序中,陳勇松針對當時處理方式作出解釋。法官詢問雙方對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罰俸10個月的意見,司法院代理人表示同意法評會意見;監察院代理人則請法院為妥適懲處,尊重職務法庭裁定。
陳勇松最後表示,請庭上依公平原則與比例原則妥適裁定,他都願意接受;無論受懲戒處分或合議庭的法律見解是否有不周延之處,他都虛心接受檢討。目前邱忠義部分已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陳勇松部分則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繼續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