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P 法新社報導
拉丁天后夏奇拉(Shakira)與西班牙稅務當局的長期糾紛迎來重大轉折。西班牙國家法院裁定,國稅局必須退還夏奇拉超過5,500萬歐元(約新台幣19億元)的稅款與罰金,認定當局在2011年的課稅處分並不合法。根據法新社(AFP)週一取得的法院文件,西班牙國家法院(National Audience)於4月中旬做出裁決,要求稅務機關退還先前向哥倫比亞歌手夏奇拉收取的款項,並加計法定利息。這項判決正式撤銷了先前對夏奇拉開出的數千萬歐元稅額評估及巨額罰款。
這起爭議的核心在於夏奇拉2011年的居住身分。當時西班牙稅務當局主張夏奇拉已符合稅務居民身分,應就其全球收入向西班牙政府納稅。然而,法院最終推翻了稅務局的認定,判定當局不當徵收稅款,必須全數歸還。
夏奇拉近年來深陷多起西班牙稅務官司,此次勝訴對她而言無疑是一大勝利。雖然她曾在其他年度的稅務案件中選擇達成和解以結束法律訴訟,但這次法院的裁定證明了她在2011年的稅務立場獲得司法支持,成功討回這筆高達6,400萬美元的天價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