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uters 路透社報導
歐盟執委會宣布最新規範細節,要求科技巨擘Alphabet旗下的Google必須向OpenAI等人工智慧(AI)對手及搜尋引擎競爭對手開放其服務與數據,以符合歐盟旨在限制科技巨頭壟斷的《數位市場法》(DMA)。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歐盟執委會作為歐盟的競爭法執法機構,在對這家全球最受歡迎的網路搜尋引擎展開協助合規的「規範程序」六個月後,正式公布了這項具體要求細節。對此,Google再度對歐盟強制要求的變革提出批評。
Google律師Kent Walker在電子郵件中表示,這項決定恐將破壞數百萬歐洲人至關重要的隱私與安全防護。他強調,Google已多次提出既能保護用戶又能滿足《數位市場法》目標的解決方案,但這些裁決卻忽視了對用戶造成傷害的大量證據。
歐盟執委會指出,Google將在Android作業系統中開放11項功能給AI競爭對手,使其能存取關鍵功能,進而與Google的Gemini AI服務展開更公平的競爭。這意味著用戶未來將能透過類似「Hey Google」的語音指令,來啟動對手的AI助理進行叫車或搜尋景點資訊。用戶預計將從2027年7月起,在下一代Android系統中體驗到這些轉變。
執委會強調,這些措施包含強大的安全防護以保護用戶隱私與裝置安全,Google僅需向符合安全與隱私標準的對手開放這11項功能。此外,歐盟的決定也要求Google必須在去識別化的前提下,與OpenAI及其他具備搜尋功能的AI聊天機器人,分享其為了優化自身搜尋服務所收集的數據。
在正式開放之前,Google可先評估對手是否會帶來網路安全與數據保護風險。這項將於明年1月起實施的歐盟措施,也包含了一套用來計算共享數據價格的公式。歐盟科技主管Henna Virkkunen在聲明中表示,希望透過這些措施,能看到Google搜尋與Gemini等AI服務出現新興的替代方案,讓歐盟用戶享受更多元的服務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