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派出所所長阿偉(化名),明知女巡官小婕(化名)已婚,卻仍與對方頻繁往來,甚至被指雙方關係已超出一般朋友範疇。小婕丈夫因此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從兩人互動及出入情形認定確有逾越正常社交界線,已侵害女方丈夫的配偶身分法益,最終判阿偉應賠償50萬元。法院調查發現,阿偉與小婕曾在深夜被發現十指緊扣,且連續多日一同進出捷運站,另有多次在小婕租屋處附近過夜的情況。法官認為,綜合兩人相處模式及相關事證,已非單純同事或朋友間的正常往來,因此認定阿偉的行為侵害小婕丈夫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身分法益,判決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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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小婕與丈夫於2023年1月20日結婚,阿偉明知她已有婚姻關係,雙方卻持續保持密切往來。2025年2月間,兩人用餐後被拍下牽手畫面,甚至出現十指緊扣的親密舉動,法院認為,這樣的互動程度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的範圍,成為認定兩人關係的重要事證。隨著調查深入,法院發現兩人的往來並非單一事件。2025年4、5月間,監視器畫面及捷運進出紀錄顯示,阿偉與小婕多次在相同時間出入相同地點,還有結伴上下班及共同過夜等情形,部分日期更被發現同時出現在特定場所。法官綜合相關紀錄後認為,兩人長期且反覆的密切互動,已非一般朋友或同事間的正常社交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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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指控,阿偉則否認侵害小婕丈夫的配偶權,辯稱自己只是前往朋友住處打電動,至於雙方多次同時出現在捷運站或其他場所,僅是碰巧遇到。然而,台北地院逐一比對兩人的行蹤、監視器畫面及相關紀錄後,認為阿偉部分說法難以合理解釋兩人反覆共同出現、活動甚至留宿的情況,並非單純以「巧合」即可帶過。法院審酌後認定,阿偉明知小婕已結婚,卻仍與她持續維持明顯超出一般朋友關係的親密互動,且相關行為並非偶發,而是延續一段時間,已對阿凱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身分法益造成侵害。因此,法官依雙方往來情形及侵害程度,判決阿偉應賠償阿凱50萬元,並自2025年10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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