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CTWANT
高雄市新興區某知名酒店的高姓少爺,因不滿自己曠職2天被扣薪,還被懷疑小姐出全場的錢,氣得持跳刀朝蘇姓女主管的脖頸處砍3刀,導致蘇女下巴、頸部、左胸部多處傷痕,當場倒臥血泊中,所幸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高男有期徒刑8年,二審法官審酌高男有精神病史,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6月22日凌晨12點多,高男後續在警詢時供稱,蘇女告訴他,由於曠職2天要扣薪水,又質疑他沒有將小姐全場的錢繳回公司,由於當下他很忙碌,已經很不滿,就拿放在幹部休息室、原本要拿來拆包裹的跳刀刺她。
判決書顯示,蘇女被攻擊後,造成下巴、右頸、後頸、左胸、左腕撕裂傷,摔倒在地後又導致第5節頸椎骨折、頸椎鈍挫傷併脊髓損傷,經送醫救治後始倖免於難。
酒店店長證稱,蘇女原先身體很健康,經此事過後,長達半年無法自主生活,洗澡也需要看護,並且要進行復健治療,半身都不太能動。
檢方認定高男具殺人故意將他起訴。一審經高雄地院審理,高男並未認罪,只承認有傷害蘇女,但沒有要置她於死,而法官認為,高男下手的位置是人體生命中樞的重要器官,並且是趁蘇女毫無防備之際動手,主觀上具殺人故意,加上高男未賠償蘇女,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
高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認定高男主觀上有明確殺人犯意,但考量高男自2017年間起,即因器質性腦症候群就診,時有衝動情緒失控之情形,並經診斷出罹患類思覺失調性疾患,決定改判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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