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0總統到選大選剩不到20天,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可以放假一天去投票。勞動部今天特別強調,如果出勤,雇主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萬一雇主沒依法給假或薪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投票所前民眾大排長龍要投下神聖的一票,2020總統、立委大選倒數逼近,多數民眾都想親自決定未來,認為應該要休假。
投票日當天應不應該休假,成為勞資雙方爭論焦點,勞動部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明訂投票日為放假日,也就是說,雇主應該依法讓勞工放假一天去投票,工資照給,若要求出勤,則薪資應加倍計算,萬一雇主未依法給假或薪資,可處2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就走法律的規範,那這一天給勞工放假薪水照給,如果雇主沒有放假讓勞工去投票,那這個會有處罰的問題,罰了之後薪水還是要照給。」
勞動部司長張倩蒨指出,「如果真的具有投票權的勞工在工作日出勤的話,如果那一天勞工的工作日,工資要加倍發給;如果那天是勞工的休息日的話,要按照勞基法休息日的加班費去計算。」
眼看1月11日剩不到20天,選情越來越激烈。勞動部提醒,投票為國民基本義務,萬一勞工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
(民視新聞/羅翊菱、邱顯復、黃彥誠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