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藍白陣營去(2024)年12月20日惡修《憲訴法》在內的三法,儘管行政院提出覆議,但已在1月10日遭到立法院否決,而在總統賴清德公告《憲訴法》生效之際,綠營也火速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12)日下午14時召開說明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時劍指立法院長韓國瑜,批評韓在主持議事二、三讀程序時,「前所未有的以舉手表決,即便蔣介石在戒嚴時期,也不敢如此!」
遭惡修的《憲訴法》中載明,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宣告大法官的人數不得低於9人,政院提出覆議後,在1月10日於立法院院會表決,在野兩黨以贊成62票、反對51票,維持立院原決議,否決覆議案!
今日下午14時登場的「114憲立字第1號聲請案公開說明會」,包含柯建銘、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立委鍾佳濱,以及「關係機關」立法院的代表藍委吳宗憲、白委黃國昌輪番上陣,惟藍委翁曉玲因下午參加攸關核三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朝野協商,不克出席。
另,包含民進黨團訴訟代理人兼律師陳鵬光、律師陳一銘、方瑋晨、立院訴訟代理人政大副教授廖元豪、律師黃昱中;以及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羅傳賢以專家學者的身分參加。
柯建銘在訴訟代理人發言完後補充,針對今日的說明會,依《憲訴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應予釋疑表示肯定,此部分剛才黨團所委託的律師陳鵬光,已講得非常清楚!
柯建銘論述,各位大法官應該對整個《憲訴法》印象深刻,民進黨團在提出覆議遭否決後,在1月23日賴總統公告之前,就已於1月15日提出釋憲。
柯建銘說,賴總統公告修正後《憲訴法》的當天上午11時,民進黨團則聲請暫時處分與釋憲,這代表綠營高度挑戰該法的程序及內容,「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大家都很清楚,在這個前提下大家要看待3件事情」。
第一,柯建銘說,當《立院職權行使法》(擴權法案)被宣告違憲時,坐在自己左手邊的藍白立委徹底否定,而且心中沒有憲法,在此情形下他非常了解雙方無法對談。
第二,柯建銘認為,在沒有程序正義下,就完全沒有實質正義,立院整個程序進行,前所未有以舉手表決,即便蔣介石在戒嚴時期也不敢如此,這點要特別說明。
第三,柯建銘回憶,國會在審查《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爭議立法之際,民進黨團率先在去年(2024)年12月19日進入議場,佔領主席台,20日朝野立委攻防,歷經20小時的表決,現場狀況混亂、非常吵雜。
他說,大家很清楚立院的情況,主席(指主持議事的韓國瑜)發言用麥克風收音,但底下的抗議他完全聽不到,因此民進黨團是有高度意見,並非無意見,請諸位大法官能審查實際情況,予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