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虹安博士論文八成抄襲 法院判決出爐需賠償「這金額」

  • 發佈時間:2025/12/17 20:22更新時間:2025/12/18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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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高虹安博士論文八成抄襲 法院判決出爐需賠償「這金額」
新竹市長高虹安儘管涉貪助理案二審獲判無罪,不過日前被智財法院認定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須賠40萬,外加登報一天。(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儘管新竹市長高虹安昨天涉貪助理案二審獲判無罪,最快今(18)天可復職,僅涉偽造文書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資策會去(2024)年指控告高當年帶職赴美攻讀博士,涉嫌未經授權,抄襲2篇期刊論文且未標註出處。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出爐,認定高虹安與資策會1論文「八成雷同」敗訴,須賠償40萬元,還要將論文中與資策會期刊論文重複部分刪除,並將判決書案號、當事人、主文登報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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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被資策會指控抄襲自她於任職期間所發表的「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2篇期刊。

資策會認為,高虹安未經同意,且未予以引註,就擅自於博士論文內重製或改作該會之著作,且在資料庫公開可供大眾下載,侵害資策會著作財產權。

對此,高虹安則辯稱,她攻讀博士學位是履行其職務內容,且為資策會所同意,利用這2篇著作,應屬職務上的正常使用行為,並未侵害資策會的著作權;她主張自己才是著作人,並無故意侵害資策會著作權。

法官審閱相關備忘錄、電子郵件及文件,認為這些文本僅能證明資策會曾同意高虹安以帶職、帶薪方式前往美國智能維護系統中心,進行技術合作研究及規劃,但這不包含赴辛辛那提大學攻讀博士,無法依自員工服務合約,主張為職務上正常使用行為。

法官認為,高的博士論文與2著作相同文字或圖表的比例,占約高達8成、3成以上,篇幅比例甚高,且2著作的研究核心及精髓,都被高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已構成、成立重製行為,亦已逾越合理必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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