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張英傑報導
2023年1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剴剴」案,未滿2歲的幼童「剴剴」由兒福聯盟送養到台北市文山區劉姓保母家,卻慘遭虐死,引爆各界怒火!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認定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以虐取樂」,分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判處2人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排定明(27)日上午宣判,結果如何,備受矚目。
回顧全案案情,2022年2月出生的「剴剴」,因為家庭失能,再加上外婆無法負擔保母費用,請社會局協助,社會局再找兒福聯盟尋求保母照顧,最後交給劉姓保母姐妹,沒想到劉彩萱跟劉若琳2人並未善盡照顧責任,不斷凌虐「剴剴」;2023年12月24日凌晨,警方接獲醫院通報,「剴剴」因呼吸困難送醫急救,不過,送到醫院時,「剴剴」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雖然經過搶救還是不治死亡;驗屍後發現,「剴剴」除了營養不良之外,全身還有多處傷痕,連醫師都看不下去。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劉彩萱、劉若琳2人犯罪動機「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危害甚鉅,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本案經過上訴,2審高等法院會在27日上午宣判,是否維持原判決,備受矚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