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民眾黨「2年條款」屆滿,6名不分區立委大換血,其中,擁有中配身分的李貞秀獲遞補,今(3)日宣誓就職,面對國籍爭議,她自稱已親自飛了一趟中國,但當地機關態度為「台灣又不是外國」不受理,因此放棄國籍以失敗告終。對此,內政部表示,就算被拒絕受理,也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以確認在今天到職前就已著手辦理放棄中國籍。另外,內政部今再函請立法院,請立院秘書長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對於放棄國籍失敗一事,李貞秀稱,中國辦事人員態度是「台灣又不是外國,怎麼可以(放棄國籍)」,目前中國與台灣憲法均互不承認,所以也不讓她放棄;而她進一步詢問,能否先收件、留著證明,不過對方回應「台灣根本不能辦」。
至於兩岸若發生衝突,李貞秀強調,效忠對象「絕對是中華民國」,因為她是對著中華民國憲法宣誓的立委,唯一效忠中華民國,這沒有任何問題,她也認同中華民國立委必須單一國籍,也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對此,內政部重申,擔任我國公職即應遵守《國籍法》第20條規定,提出已於到職前辦理放棄國籍之書面證明;李貞秀若其遭中國官方拒絕受理,也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以確認她到職前已著手辦理放棄中國籍。
內政部強調,《國籍法》禁止具雙重國籍者擔任我國公職,欲任台灣公職者,應於到職前辦理放棄我國以外的國籍,立法委員也應遵守此規定,以確保公職人員對國家的單一忠誠義務。
內政部說明,已於今年1月30日發文給李貞秀辦公室,並於昨(2)下午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李的國會辦公室。另因李自稱已向中國辦理放棄國籍,今再函請立法院秘書長,請立院協助提供已辦理的佐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