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高雄市苓雅區某市場內春捲攤食物中毒案愈演愈烈,4日起陸續有民眾食用後出現上吐下瀉的狀況,截至今(6)日上午9時止,共接獲10家醫療院所通報134人,其中96人就醫後返家休養、7人留院觀察,2人就醫治療中、29人住院持續治療中。高市府衛生局甚為重視此案,已將涉嫌規避稽查、隱匿風險食材的業者加重裁罰36萬並移送法辦。雄檢下午也親自到場調查,現地追查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之刑責。
高市府衛生局說明,由於此食安事件影響所致目前已有多位民眾就醫,經流行病學初步研判,該攤商販售食品存有重大疑慮,顯已危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為避免食安風險擴大,昨(5)日稽查人員到場查察時依法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

針對攤商第一時間未能主動配合,甚有規避妨礙行為;而且本案5日早上前往稽查第一時間業者針對春捲所包之食材僅提供內容物三菜(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蛋白質(香腸、豆干)、調料(糖粉、花生粉),後經調查內容物還有蛋品、肉絲,經向業者確認無誤,業者刻意隱匿拒絕規避吐實蛋品及肉絲,導致疫情調查判斷完整性,本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暨同法47條加重裁罰36萬,同時因食安風險情節重大而使就醫人數持續增加,全案已同步移送雄檢偵辦。

經查本案攤商「無投保產品責任險」,相關消費者若證實因食品中毒就醫,依法可依據「就醫單據(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請求賠償」,倘若雙方若無處理共識,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尋求協助。
對此,雄檢稍早指出,檢察長黃元冠獲悉此案後非常重視,因各醫院通報送醫被害人有增加趨勢,業者販售食品存有重大疑慮行為,顯已危及消費者生命、身體及健康,已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刑事責任,隨即指派民生犯罪專組鄭博仁主任檢察官和吳韶芹檢察官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苓雅分局,立即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共同成立聯合調查小組。
檢方會同相關單位於今日下午2時,前往該攤商進行調查,並參酌高市府衛生局移送之行政調查資料,追查業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之刑責,以確保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