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uters 路透社報導
紐西蘭政府週二宣布,計畫修改氣候變遷相關法案,禁止法院受理針對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所導致損害的私人訴訟。司法部長 Paul Goldsmith 指出,氣候議題應由國會與政策主導,而非透過法庭解決,以確保經貿投資環境的穩定。紐西蘭政府表示,將針對《2002年氣候變遷因應法》(Climate Change Response Act 2002)進行修正,此舉將溯及既往,影響目前正在進行及未來的法律訴訟。其中包括一起針對乳品巨頭 Fonterra 等六大排放企業的高等法院訴訟案,該案原定於 2027 年開庭審理。
這起指標性訴訟由氣候活動家 Michael Smith 發起,指控這些大型企業的碳排放加劇了氣候變遷,進而損害其土地權益、利益與文化權利。然而,紐西蘭政府認為,這類法律行動會對企業信心與投資意願造成不確定性,不利於國家經濟發展。
司法部長 Paul Goldsmith 強調,法院並非解決氣候變遷損害賠償的適當場所,因為侵權法並不適用於處理如此複雜的環境、經濟與社會議題。他主張,紐西蘭對氣候變遷的應對,應透過國會立法、排放交易機制(ETS)以及現有的氣候政策在國家層級進行管理。
儘管政府計畫限縮私人訴訟權,但官方重申,這項變動不會改變政府在氣候法規下的責任,也不會減輕企業在排放交易機制中應盡的義務。此舉引發環保團體關注,認為這可能削弱民間監督企業排碳責任的法律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