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女子曉如(化名)與男性友人阿維(化名)關係曖昧,兩人長期互動密切,不僅在通訊軟體中以「老公」、「寶貝」、「親愛的」互稱,還頻繁相約外出,行為宛如情侶。原本這段關係未被家人察覺,直到曉如的女兒借用母親手機時,意外看到大量親密對話與錄音檔,整起婚外情才曝光。丈夫阿偉(化名)得知後提告求償7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成立,判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及法定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出軌露餡!女兒無意間翻出對話錄音
判決書指出,阿偉與曉如於2007年結婚,育有一名女兒。近年阿偉逐漸察覺妻子行蹤與言行有異,直到2024年4月,女兒在使用母親的手機時,無意間發現曉如與阿維之間的完整對話紀錄與錄音檔,婚外情才正式浮上檯面。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發現,兩人互動早已超越一般友人界線,聊天內容充滿情侶式稱呼與情感表達,包括頻繁傳送「我愛你」、「想你了」等訊息;此外,手機內還存有多段兩人在汽車旅館的錄音,內容涉及親密行為與示愛對話,例如「你好壞…滿足了喜歡你」、「怎麼那麼厲害」、「哪有人像我們這麼恩愛」等等。法官認為,從對話紀錄、錄音內容及整體證據綜合判斷,足以認定雙方存在不正當親密關係,已侵害阿偉基於婚姻所享有的配偶權。

辯稱去摩鐵「只洗澡按摩」小王自爆性功能障礙遭打臉
針對指控,曉如辯稱兩人僅是較熟識的朋友,外出是基於採買、就醫及日常協助需求,進入汽車旅館則只是休息、洗澡與按摩;阿維則主張自己患有攝護腺肥大及性功能障礙,否認有能力或可能發展婚外情關係。然而法院函詢醫療單位後認定,阿維的病況並非完全喪失相關行為能力,其說法與事證亦存在落差。至於被告質疑手機內容涉及違法取得一事,法官指出,相關資料是女兒在正常使用母親手機時偶然發現,並非刻意監控或非法蒐證,因此具備證據能力。

通姦除罪不等於能亂搞!法官:婚姻忠誠義務仍在
判決最後指出,雖然通姦罪已除罪化,但婚姻中的忠誠義務並未消失,配偶權仍受法律保障。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婚姻破裂程度及侵權情節後,法院認為原告求償70萬元略高,最終判定曉如與阿維須連帶賠償50萬元並支付法定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