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 發佈時間:2024/10/21 16:03更新時間:2024/10/21 16:03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灣氣候炎熱,許多食品業者常使用冰塊降低食品溫度,以確保涼快口感及食材新鮮度,民眾亦常選購各式各樣清涼可口的冰棒或冰淇淋等包裝冰品來享用,為確保市售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品質衛生,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發現基隆台電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社存放過期食品添加物,遭罰6萬元,另在台南豐益冰品廠、定夏有限公司、北方製冰有限公司及桃園東昌製品有限公司均發現有違規情形。

更多新聞: 中國帶魚酥冒充高雄美食 高價售出賺逾10倍暴利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者之原料來源、環境衛生、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並抽驗相關產品,確保產品品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民眾健康,並於今(21)日公布稽查結果。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此次共查核80家業者,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其中1家業者經衛生局複查後仍不合格,其餘皆已改正完成;抽驗食用冰塊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及抽驗冰淇淋、冰棒等冰品檢驗環氧乙烷及食品中微生物,皆符合規定。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查核10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另查獲1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業者存放1件逾期原料、1家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衛生管理人員核備;前述查獲之缺失或不符規定事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完畢。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標示不符規定業者。(圖/食藥署提供)

標示不符規定的業者有台南豐益冰品廠的三明治冰淇淋、漢堡冰淇淋(大)、漢堡冰淇淋(小),成分未展開標示,未標示過敏原牛奶之顯著醒語資訊,成分標示關華豆膠、食用色素,但實際未使用該成分,違反食安法第22、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47條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其他不符規定業者。(圖/食藥署提供)

另有台南定夏有限公司的草莓優格冰淇淋、鐵觀音拿鐵冰淇淋、阿薩姆奶茶冰淇淋,成分優酪乳、麥芽糖未展開標示,且未標示有效日期及保存條件,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裁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其餘查獲不符規定的業者有基隆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社,存放逾期添加物黏稠劑(有效日期為2024年4月25日),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桃園東昌製冰有限公司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反食安法第13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台南市北方製冰有限公司未依規定設置未聲管理人員,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且GHP複查不合格,無法提供部分人員健康檢查資料,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不合格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快新聞/食藥署冰品稽查「5家違規」 基隆「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不合格名單。(圖/食藥署提供)
更多新聞: 消費者別擔心!買到農藥超標蔬果 正確清洗可消除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