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草案,新增3個國定假日,行政院人事總處今(13)天公布新修正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以及明年辦公行事曆。確定下半年增加2個3天連續假日。明年總放假日則為120天,其中有9個3天以上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說明,行政院核定今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今年下半年新增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3個國定假日增加2個3日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
其中,由於928教師節適逢星期日,於次一日9月29日(星期一)補假;10月25日適逢星期六,於前一日10月24日(星期五)補假。
另外,行政院也核定了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20天,其中3天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9個,分別為農曆春節假期(9天)、228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勞動節(3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4天)、國慶日(3天)、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等(3天)及行憲紀念日(3天)。
人事總處說明,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原則上比照辦理;至於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政府機關(構)放假日,以及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則由內政部、海洋委員會、國防部及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視需要調移。此外,民間機構人員放假因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勞動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