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又被認定違反勞基法 葉元之駁「慣老闆」曝裁罰原因

  • 發佈時間:2025/07/22 20:47更新時間:2025/07/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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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又被認定違反勞基法 葉元之駁「慣老闆」曝裁罰原因
距離罷免投票日僅4天,國民黨籍立委葉元之國會辦公室再度因違反勞基法遭殘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葉元之的方姓前助理今年初因病過世,遭質疑職場霸凌,台北市勞動局4月首度前往勞檢葉的國會辦公室,並開罰9萬元,7月再次勞檢,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和給予特休假,再被裁罰4萬元。葉元之今(22)日聲明澄清,這「並非」勞動局二度勞檢,而是方太太「再度檢舉」的同一案件,檢舉葉沒給方姓助理加班費及特休。葉還強調,這是關鍵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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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說明,上週方太太向媒體爆料時,他也出面說明過,且裁處早就出來。對於這次勞動局的裁罰,他坦然接受,並會配合改善;但裁罰的內容,他為自己喊冤,稱絕非惡意苛扣,而是制度落差。

葉指出,助理工作性質特殊,他的辦公室請假一直都相當自由彈性。方姓前助理去年7月到職後,都不會扣薪,沒有特別去區分他請的到底是假別倒底是事假、病假、加班補休或特休假。

葉強調「我從來沒不准他請病假」,方助理就職期間,就他在line紀錄找的到的,最少就有8次請病假,這還不含口頭請假。且方姓前助理上班偶有遲到早退、外出,因工時彈性,並未將將每人差勤「制度化」,他坦承這確有不周,也已在上次勞檢後,依照北市勞動局的標準改善完畢。

葉元之表示,如果他真的是「慣老闆」,為何與方姓前助理同期的助理都還與他奮戰到現在呢?希望繼續能為板橋鄉親服務。

葉元之表示,方姓前助理有些被認定的「加班」,其實是上班時間內可以從容完成的工作,但卻沒主動回覆或完成,有時他在下班時詢問,只要方姓前助理有補處理,就被認定爲加班。

葉元之還說,立法院助理的加班費是由「公費」支出,完全不需要他個人掏腰包。他沒有動機、也沒必要苛扣「公費」的加班費。他抱怨在約定工作時間內理應能完成的工作,因個人在上班時間做私人的事,未妥善處理,也沒有完成,沒有主動回報進度與處理情況,這樣可領加班費,他無法認同。

但葉元之也說,既然現行勞基法有這樣的認定標準,就尊重北市勞動局的裁罰,並會虛心檢討、配合改善。

葉元之無奈表示,有關前助理過世的不幸事件,現已完全被泛政治化,許多他沒講過的話,都被塞到他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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