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53件違規低薪案挨罰330萬 保險業、服務業最嚴重

  • 發佈時間:2026/03/25 09:06更新時間:2026/03/2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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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53件違規低薪案挨罰330萬 保險業、服務業最嚴重

圖、文/上報

勞動部針對114年全國勞動條件之勞動檢查,共實施3萬4705場次,查有違反法令情形計7658場次,其中因工資給付低於法定最低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法》或《勞動基準法》案件共153件,罰鍰金額計330萬元。違規行業以支援服務業33.33%、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及其他服務業6.54%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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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統計153件遭罰案件中,西北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皇佳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銘廬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各違反2件,東京都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3件,其他事業單位違反1件。其他行業的違反樣態,大多是事業單位認為新進或試用期勞工仍不熟悉工作流程,因此給予較低的工資報酬,或將全勤獎金、工作績效獎金計入本薪,導致勞工若當月沒有全勤或工作績效不佳,整體領取的工資就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每月最低工資29500元 違規企業最高罰100萬

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法》已於113年1月1日施行,並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首次公告之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所需,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15年1月1日起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週正常工時達40小時者)每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按時計酬者,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違反《最低工資法》之事業單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情節重大者,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最高額二分之一。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全面檢視薪資結構及給付方式,避免因計算錯誤或認知不足而觸法。

對於違反最低工資規定之事業單位,勞動部將責成各地方政府全面展開複查,所有違反法令規定之事業單位均依法於「違反勞動法令雇主查詢系統」中公布。如勞工朋友發現雇主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均可就近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進行申訴,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另提醒雇主亦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法遵訪視服務,以避免違反法令而受罰。(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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