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中心/劉又瑋報導
台灣的高房價讓在台買房一直不是件易事,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第4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2倍,相當一般人平均要不吃不喝超過9年才買得起房,不過即使順利購屋,生活依然不輕鬆,最近剛搬入新家的「默森夫妻」,老公Anson表示買房後,才知道自己還要準備一大筆錢,來支付房屋稅和地價稅,不過他也找出省錢秘訣,只要注意其中兩個關鍵,就能大大降低荷苞負擔。
「默森夫妻」和很多成家立業後的年輕人一樣,都想要有個屬於自己的家,終於在新北市林口區順利買下Anson、默默和小孩BuBu,一家三口的棲身處所之後,Anson才發現自己還有四項要定期繳交的金額,除了每月都要背的房貸,以及按購屋坪數計算的大樓管理費之外,有兩項需要年繳的款項,則是他以前從未想過需要付的錢。
Anson指出7項地方稅中,其中地價稅和房屋稅,是買房後每年都要繳交的款項,地價稅需要在每年11月繳交,不過在購屋時申請到自用住宅,每年可以享有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比起一般地價稅省下4倍金額,另外他也發現每年的8月31日是關鍵,這一天是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在這之前地價稅是由房屋買家支付,過了這個日期就由賣家負責,所以想買房的可以多多留意這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