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孟嘉美、談駿豪 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一名空服員執勤後猝逝,引發外界關注空服勞動權益,如今勞動部調查報告出爐,認定長榮航空,請假規則合法但不合理,祭出修法,最快明年上路。一年內,10天病假,雇主不得有不利對待,違者最高可開出2萬到100萬罰鍰。
長榮航空,34歲孫姓空服員,抱病值勤,回台後病情惡化,不幸在雙十,當天離世。事發過去一個多月,勞動部調查結果,終於出爐!認定長榮有,明顯疏失。
勞動政務次長李健鴻:「組員在執勤期間突發疾病的,這個緊急應對處置呢,也有一些規範上不夠周延的地方,主管機關交通部民航局,來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勞動政務次長李健鴻:「長榮航空他已經過度,運用了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了組員,申請病假的意願和情況。」
死了一名空服員後,制度該怎麼改?勞動部祭出四大保障,最快明年,元旦上路。包含勞工一年10天病假,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雇主負有病假跟不利處分無關的舉證責任等。但長榮始終主張,請假影響排班順序,是獎勵,不是懲罰。怎樣算不利處份?勞動部得把話,說清楚。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哪些樣態會被認為是不利待遇,那不利處分,並不只限於全勤獎金或是考績,只要是去削減原有的福利,原有的勞動條件,都應該認為說這個是(不利處分),那當時(協商)長榮航空提出的方案是,三天的病假不會被不利待遇,但是這顯然和勞動部,今天說的十天有很大的落差。」
面臨裁罰,長榮航空回應,出勤與考評制度,日前已做出改善,且與工會密切溝通,後續法規更動,會隨之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