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上班族注意!雇主要求做1事「沒雙倍薪恐觸法」 最重罰百萬

  • 發佈時間:2026/04/28 18:01更新時間:2026/04/2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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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上班族注意!雇主要求做1事「沒雙倍薪恐觸法」 最重罰百萬
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5月1日勞動節將至,等於本週僅要上4天班就可放假,但仍有少數勞工仍要上班。對此,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並依法照給工資;雇主若因業務需要,有使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情形,則應加倍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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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強調,因法定休假日都有明文規定實施日期,該日若為勞工正常工作日,就應該給予休假;但如恰為勞雇雙方約定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該另外給予勞工補假,並事前由勞雇雙方協商補假日期,屆時若未能實施補假,或勞工有於補假日出勤的情況,則應依法加倍發給法定休假日出勤工資。

此外,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實務上有部分雇主與勞工約定,按工作時數或日數計薪,當勞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時,卻沒有按當天約定出勤時數加倍發給時薪或日薪(如約定時薪196元,5月1日出勤3小時,僅發給588元,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總額為1,176元),因而有違反勞基法規定的情形。

最後,勞工局提醒,雇主在給予勞工休假、補假及核算工資時,要注意上述規定,否則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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